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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房子钥匙是否证明给了对方合法使用权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未付款以看房名义拿走钥匙换了锁,未通知卖方更未获得卖方允许就在房内堆放物品,目前在合约规定期限内拒不付款,请问他是否有合法使用我房子的权力?我现在只想合法把他东西弄走,拿回自己的房子,该以什么理由起诉他,同时又能节省费用,减少环节!(不想走公证程序)
hepohht|2012-01-12 14:2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bugforever

真正过完户他才有使用权
2012-01-15 19:06
来自北京市

bian860

没有合法使用你的房子的,只有更名过户了,他才真正的拥有权力。最好的办法是双方协商。你的房子要是空着的,放东西也没有什么损失的。
2012-01-15 17:06
来自北京市

zhfsgpp

按照合同走
2012-01-15 15:19
来自北京市

伴奏改版很多

没有过户之前买方无权使用卖方房屋的权利,如果通过中介公司的话就让中介公司出面调解协商,否则只能申请法律程序你有权将房屋内东西处置
2012-01-15 14: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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