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收入如何划分 2000年出台的《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对购买经济适用房者的家庭收入作出了划分。家庭收入是指工资、薪金所得;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住房补贴,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其它所得。 记者昨日获悉,由市建委、市计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和市监察局制定的《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补 展开
家庭收入如何划分 2000年出台的《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对购买经济适用房者的家庭收入作出了划分。家庭收入是指工资、薪金所得;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住房补贴,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其它所得。 记者昨日获悉,由市建委、市计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和市监察局制定的《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已经过市**批准,于12月10日施行。这个文件对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的购房程序作出了补充规定。有了这个规定,今后百姓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会更清楚购房程序和有关规定。这个补充规定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首次购房,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再次购房的,**另行规定。 补充规定 拆迁户购房补贴70平方米 按照《补充规定》,市**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时不需核定家庭收入。 这类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可以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领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核表》,并持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被拆迁和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购房补贴面积标准按70平方米,购房最高总价按28万元人民币核定。职级高的在出具相关职级证明后,可按其职级标准核定购房补贴面积标准和最高总价。 购房超标按房价10%补款 《补充规定》仍执行原来规定的购房面积标准,如果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屋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超过规定面积购买的住房部分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并在产权证中注明,今后上市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2000年出台的暂行规定,对每户家庭最高购房面积标准作出了确定: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成本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同价格,在总价标准以下具体确定每一家庭的购买面积。远郊区县地点偏远的住房,经批准可适当放宽购房面积。 购房申请三日内核准 《补充规定》中明确,购买经济适...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