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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合同

丙从乙手里租了套房子,签了6个月的合同,同时交了6个月的房钱。。。但此房并不是乙所有,而是乙从甲手里租来的~~~~~丙使用2个月后,觉得此房子不适合自已使用,因此想退房,问是否能提前解除合同,能否拿回剩下的四个月房钱?有无法律依据
碧海星天|2009-10-09 08: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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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lianna

你好,楼主。很幸运看到你的问题。但是又很遗憾到现在还没有人回答你的问题。也可能你现在已经在别的地方找到了答案,那就得恭喜你啦。可能是你问的问题有些专业了,没人会。或者别人没有遇到或者接触过你的问题,所以帮不了你。建议你去问题的相关论坛去求助,那里的人通常比较多,也比较热心,可能能快点帮你解决问题。希望我的回答也能够帮到你!谢谢祝你好运~! .................
2009-10-12 17:44
来自北京市

aliaHax

正常情况下单方退租属违约行为,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要求合同继续履行。所以想退房和退还4个月的房钱可以和乙方进行协商解决。还有一个可能,就是要看甲乙双方的合同是否约定乙方可以转租。如约定不可转租,可以通过甲方敦促乙方中止丙乙的租赁行为,从而得到乙方退回的剩下的4个月房钱。
2009-10-12 16: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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