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年,在农村宅基地有占地面积120平方有合法手续建了450平方。后在2009年加建了,在7月话违建强拆了。
现要求赔偿,有赔吗?
其他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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