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提问中所说的情况不是很详细。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在“销售许可证”没办下来的情况下是只能和你签订协议的,不应该只给你收据如果开发商向你出示的合同是标准制式的,那就没什么办法了,因为大多数的购房正式合同都是国家统一标准的,合同里的条款也没有法律空子可找。如果你能找出你所购买的房屋与当初你签订协议或是交首付的时候有什么出入,那你就有理由主张退房。如果你找不出开发商违约的地方还有一个办法,不过你得给售楼* 展开
你在提问中所说的情况不是很详细。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在“销售许可证”没办下来的情况下是只能和你签订协议的,不应该只给你收据如果开发商向你出示的合同是标准制式的,那就没什么办法了,因为大多数的购房正式合同都是国家统一标准的,合同里的条款也没有法律空子可找。如果你能找出你所购买的房屋与当初你签订协议或是交首付的时候有什么出入,那你就有理由主张退房。如果你找不出开发商违约的地方还有一个办法,不过你得给售楼**一点好处。让她帮你转买出去。另外还有一点。你在2008年10月初所交纳的房款收据或是开发商给你出据的手续上如果有“定金”这两个字,恐怕这9万元就只能按照我上面所说的那两条来做。但如果开发商给你出据的手续上如果是写着“首付”那你就可以通过协商要回这9万元钱。 答案补充 不知道你那个合作建房的协议全部内容是什么。但据我所知,国家好像对合作建房有很多规定,如果你们不是本单位的职工合作建房应该是不允许的。如果你明确知道这个开发商是单纯的开发商,那么这份合作建房的协议应该是不生效的。还有如果这个开发商的“五证”没办齐的话,这份合同就不是你违约而是对方违约。“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果在这些证件或是其中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没有办下来的情况下你们签订的协议可以视为开发商变相销售。不过开发商这“五证”的取得与否最好不要你出面去问。不然会给开发商应对的机会。 答案补充 我觉得现在只有两条路可走了,要么你能拿出你们是合作建房的证据(但是这种证据一般不太可能取得)来证明你签定的协议是不合理的;要么就是和开发商协议修改购房合同,量好是多联系几个业主同时和开发商谈,这样修改合同的概率会大一些。但如果你是不想要这套房子了,那就只能和开发商坐下来谈。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