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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了的房产又备卖了

我叫刘石田,家住双峰县,洪山殿镇、前圹村、新屋组,我与被告彭建文、刘婷民间借贷纠纷案于2009年8月7日起诉至娄星区法院,法院受理后我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于2009年8月11日查封了被告的房子,后来又被卖给了第三人,第三人又入住了,我该怎么办,法院有没有责任处理
粑粑兔|2012-04-05 12:1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yihongzhuoyu

在查封的前提下 法院可以拿出来拍卖的 拍卖的钱物 应作为赔偿金 还给您的
2012-04-08 15:19
来自北京市

楼市小飘窗

是被告欠你的钱是吗 ??
2012-04-08 14: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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