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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屋纠纷问题

我婆婆家原来是租赁公房、户籍人员是我婆婆、小叔子还有我女儿三个人,动迁后在安置协议书上写明我的婆婆是新产权人,小叔和我女儿都是同住人。现在我女儿因为有其他原因户口迁出了。现在产权证只有我婆婆一个人的名字,请问:我女儿有三分之一的产权吗?
寒流飘过海|2012-01-10 11:3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团团大叔

一般来说是有的
2012-01-13 19:41
来自北京市

网虫冲浪

没有产权。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那房子就是谁的。如果你不同意,本可以在房子上写三个人的名字的。中间肯定是你们签过书面协议,同意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这个不太好办。
2012-01-14 10:25
来自北京市

恒好进出口

产权是没有了,但如果现在要把房子卖掉的话,可以有权分到一部分房款,具体的要看当时的安置协议书!
2012-01-14 08:44
来自北京市

stores

如果您们当时协议上有写的话应该有3分之一的产权,按照您们当时的协议来办是可以的`
2012-01-13 22:36
来自北京市

灰太狼他爹

严格的说是没有的。
2012-01-13 20: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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