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资企业连续工作11年了2000年10月到现在2011年12月,公司快要裁员了,但是有这么一份协议,不知道有效不?(是当时强迫签的,不签就下岗,当时的员工都签了.)能否得到签协议之前的经济补偿金,共能得到几个月的?协议 关于一次性支付员工工龄补偿金的协议书甲方:乙方: 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于2009年元月15日期限届满而终... 展开
我在外资企业连续工作11年了2000年10月到现在2011年12月,公司快要裁员了,但是有这么一份协议,不知道有效不?(是当时强迫签的,不签就下岗,当时的员工都签了.)能否得到签协议之前的经济补偿金,共能得到几个月的?协议 关于一次性支付员工工龄补偿金的协议书甲方:乙方: 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于2009年元月15日期限届满而终止,根据新劳动合同相关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决定,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在我公司2008年全年平均工资作为甲方对乙方的经济补偿金,乙方收到甲方补偿金后,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不在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动合同,工龄及任何劳务纠纷.止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个持一份,双方签字有效: 甲方:乙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