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条房屋出租问题,这条是什么意思,简单回答下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因故停止使用,经协商若甲方退还剩余租金,则甲方有权再次出租乙方所赁房屋,否则,乙方有权另外转让,但不能超越合同内容和期限。
其他答案
你的这个房屋租赁合同缺乏法律依据,你把房子是租出去了,又不是卖出去了,房屋的所有权仍然是你,他人没有权利随便转租,除非经过你的同意。如果你的租客‘因故’不能按照合同期限租住,那就是他违约,也是一样,除非你同意,否则,他就要赔偿违约金,或者他在你那压的押金(租金)不退。放心,这样走到哪都有法可依的。因为你们的合同首先就不成立。希望能帮到你。
2011-03-10 16: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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