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您好,我想咨询个问题,如果客户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屋,我去办理买卖合同去公证处公证,这样还有风险不?

您好,我想咨询个问题,如果客户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屋,我去办理买卖合同去公证处公证,这样还有风险不? 因为我刚是做民间借贷的,有个客户要借30W,不过他的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了,如果我跟他签个房屋买卖合同加上公证了的话,到时候如果他真的还不了钱,我都可以拿他的房子呢?
zhuin56383899|2011-04-13 10:4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达芬奇0708

可以做,但是点位要相当的高,评估出的价格不能按正常价格评估。这种单子很常见。没什么能操作的。可以做先质后抵。
2011-04-16 09:58
来自北京市

筱涵yy

只是房东不能用该房屋再次贷款,除非还清银行款。请问房东是用房子抵押用来贷款,还是购房时办的按揭贷款?如果是后者可以。这个涉及合同法的问题,这个你首先知道对方的房子已经质押给银行了,如果你愿意借钱给他,他愿意也好不愿意也好,他对她的房子在质押给银行期间,都是有使用权,无所有权,所以你到公证处还不如去银行,如果银行同意你们的借贷二次质押关系,就没有问题,你可以享受还完银行的钱后再偿还你的债务额权利。
2011-04-16 09:24
来自北京市

hcl670

不可以。他的房子抵押给了银行,说明他欠银行的钱没有还清。如果你跟他签个房屋买卖合同加上公证了的话,到时候如果他真的还不了钱,你也不可以拿他的房子。因为他的房子不能过户到你的名下。总之,用做抵押物的房子是不可以买卖、赠与和再货款的。
2011-04-16 09:16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