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合同出租房违约的问题
我与房东于2010日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目前仅5个月房东以售房为借口要收回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期内若非乙方过失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倍的合同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仍需要对不足部分承担据实赔偿责任,同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 展开
其他答案
如果合同上没有表明如果退房可以提前一月通知的话,房主可以赔偿你的损失,但你,后边又是房子租金涨的事,个人认为您就没必要要这方面的损失,这样算算房主赔偿的就已经不少了,建议冷静处理,房主也不是故意违约,谁家没什么事卖房子啊,肯定也有难处,中介可以协调处理到底陪多少钱的事,看看让你们都满意但是,中介没有责任和义务为你无偿提供新的房源,
2012-01-27 10: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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