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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否有权变更承租房屋的使用性质

我租赁了一栋大楼作商业开发,合同约定使用性质为:商业用途,由于产权方无法提供该栋楼地下室部分的相关产权证明,导致我无法转租,双方因此诉诸法院,法院认定为地下室系房屋的附属设施,我方在承租该栋楼之前该地下室系停车及库房,承租后仍然为停车及库房,判决我方败诉,请问:法院是否有权变更房屋的使用性质吗?
消除女权用户|2012-02-10 17:4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传奇杀手

这个是没办法改变的 因为你们当时签合同没写上
2012-02-11 13: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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