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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公司的聘用及缴费问题

我于2008年4月30日入住某居民小区,当时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聘用的,请问这样合理吗?现在到了该交物业费的时候,因我迟交了几天物业管理费,结果物业公司以停电相威胁,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合理?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请您们帮帮我,谢谢了。
qq6qq|2012-02-08 09:3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谢佳8号

小区开发商聘用物业公司是合理的,这在全国都很普遍,因你迟交几天物业费,物业就停了你的电,做法是过于偏激了,不过他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毕竟是你没有按时交物业费,把物业费交上,开通电就好了,没有必要因为这件小事情弄得自己烦恼,呵呵
2012-02-09 11:25
来自北京市

疯狂的兔纸

物业公司初期一般都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聘用的 一般你迟交几天不会拿你怎么样的 你要反应只有到业主委员会反应
2012-02-09 10:01
来自北京市

草桥紫藤

合理,完全合理,是你的不对在先还有何权利之说
2012-02-09 09: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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