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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陰陽合同"問題

我在深圳,剛簽了合同,中介話避稅會簽份"陰陽合同",咁樣就可以避20%個人所得稅,不知道已買樓的朋友,是否都是這樣做呢?
jacky7788|2008-05-06 07:35

其他答案

axluoyancheng

多数是这个样子!
2008-05-18 18:17
来自北京市

刘慧红

二手房交易中的‘阴阳合同’问题,在深圳其实很普遍。所谓“阴阳合同”,就是买卖双方先签一份“阴合同”,这份合同的交易价格一般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但在房管部门登记过户,双方却再签一份“阳合同”,这份合同上的交易价格比较低,双方借此逃避税收。 二手房交易涉及多个部门,房产部门、税务机关、工商部门等都和二手房交易直接发生联系。尽管去年深圳市已出台有关规定,防止“阴阳合同”产生,但实质性进展并不大。 展开
2008-05-12 17:19
来自北京市

shishiyezissh

有的地区交税是按照房子的评估价交的,评估价往往低于你实际的成交价.税费=评估价*税率,税率不变,评估价越低税费越少. 这里说到为什么要做了.房管局交税是按照评估价价来的,你如果不做评估价直接按成交价来,那么你要多交多少税啊,所以中介也是为你考虑. 两份合同,一份是反映买卖双方实际的成交状况(成交价合同):另一份,是为了交税而做的合同(评估价合同).当然两份合同之间存在的差价,中介会为你们做好协 展开
2008-05-06 12:15
来自北京市

utatown

其直接目的就是为了避税。
2008-05-20 16:27
来自北京市

不想你成为我的过客

是为了避税用的.如果现售合同价格写低点,营业税,个税都可以省下一大笔,反正客户是买来自住的,只买个房子,如果现售合同写成成交价,就会多出很多税费,现在一般都会让客户出钱,所以羊毛出在羊身上.
2008-05-11 08: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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