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描述:我在浙江嘉兴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加盟店中工作将近1年,未签劳动合同,因老板说不要我出去跑,只需把店里的事情管好,他们每个月发给我1500~1800元(无工资条),我在店里负责内部的事务,老板娘则负责外部。后来总店说嘉兴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考试开始了,需要报考的员工由分店整理后统一报名,这就去考试了,也考出了,后来2... 展开
事情描述:我在浙江嘉兴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加盟店中工作将近1年,未签劳动合同,因老板说不要我出去跑,只需把店里的事情管好,他们每个月发给我1500~1800元(无工资条),我在店里负责内部的事务,老板娘则负责外部。后来总店说嘉兴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考试开始了,需要报考的员工由分店整理后统一报名,这就去考试了,也考出了,后来2010年6月初,因老板怀疑我跑私单,而且这段时间房地产很萧条,生意不好,我本人也正好在学汽车,老板就发我一条短信说“我跟另一家中介的一个人谈恋爱,这样不太好,而且最近也不忙,要不就等我学车学好再回去上班”于是我就跟他去结了半个月的工资,给了我600元,我也没多说什么。后来一个同事问我经纪人证拿了没?(这位同事和我在同一个中介里工作后因老板娘怀疑她的品行,也一气之下走了,自己开了个店,当时是一起去考的试。)于是我打电话去相关部门问了,结果被告之已经被之前中介公司的人一起领走了,于是我又问,可不可以补办,他们说不能补办,叫我和以前的公司去协商拿回来。(报考的时候是公司出的钱,但是公司也没这方面的证据,因为我想到我当时走的时候很不愉快,他们只给我600元,连提成也没有给我,所以我不想去协商。)插曲1:因生意不好,老板娘提出叫我自己跑业务,于是我二话不说去办理了新的手机号码和手机(全是自费,没得报销)进入了全市的中介虚拟网用于联系,而此时老板娘就开始怀疑我跑单又跟我说不能这样做的。插曲2:我并没有和另一家中介公司的人谈恋爱,短信内容是老板娘乱说的。问题1:领证的时候不通知我本人就让别人随随便便的拿走我的证,这样可以吗?问题2:补办的时候需要询问当时领证之人吗?问题3:我能不能借由他们不通知我领证的事情去投诉来解决该问题?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