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买方,今年十一的时候买了对方的房子,签了合同,也付了7万元定金,但是对方的房子是动迁房,要转产证之后再能跟我交易。转产证之前,我们签的合同是按照他原来的动迁房证上的面积写:37.8平方,对方和中介都知道这个是套内面积,但是合同上却写成了建筑面积,原文是这样的: 2.1 建筑面积(暂测):37.8平方米(以该房地产预... 展开
您好,我是买方,今年十一的时候买了对方的房子,签了合同,也付了7万元定金,但是对方的房子是动迁房,要转产证之后再能跟我交易。转产证之前,我们签的合同是按照他原来的动迁房证上的面积写:37.8平方,对方和中介都知道这个是套内面积,但是合同上却写成了建筑面积,原文是这样的: 2.1 建筑面积(暂测):37.8平方米(以该房地产预售合同记载内容为准);若该房地产之发展商交付给甲方该房地产时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本款所述建筑面积不相一致的,则甲、乙双方以本协议计算出的每平方米单价为标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现在他转产证出来了,现在产证上写的是47.8平方,他要求按原来的单价计算多出来的钱给他。 1。请问如果我想继续买的话,对方要求是否合法。而且我注意到,这个合同写的是“该房地产之发展商”,但是对方并不是,是否有效?2。如果我不买了,是否能退来定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对付违约款? 感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