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租未按约定付款。
尊敬的律师:本人有一店面出租,与承租人签定合同为租金三年7万并于合同签定日先付4.5万,约定余2.5万需于5月1日前付清,但约定时间已到,现承租人说我租给他的租金太高超出行情价,并以生意不好没钱为借口,要求只租到已付的4.5万租金时限就好,要求提前终止合同。请教各大律师,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呢?谢谢!
其他答案
律师提醒,在签订装修合同时,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来防止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但是作为装修公司,他们同样也会要求消费者信守相应约定。在上海、北京等地实行的装修合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消费者自身原因造成停工,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以及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装修公司均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因此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一定要注意。
2020-02-22 13: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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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在签订装修合同时,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来防止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但是作为装修公司,他们同样也会要求消费者信守相应约定。在上海、北京等地实行的装修合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消费者自身原因造成停工,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以及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装修公司均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因此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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