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是这样:9月27日我先跟买主(朋友的亲戚)在房产局签了一份合同,买方为了避税合同上面总价写了13.5万元一次付清,9月28日过户时我们又签了一份私下30万的合同(没有中间人)并欠了15万写了欠条,约定一个月内(10万)和一年内(5万)分2次还清,但是现在买方说银行贷不到款,约定一个月内可能还不了钱,而我们现在这边又... 展开
您好!事情是这样:9月27日我先跟买主(朋友的亲戚)在房产局签了一份合同,买方为了避税合同上面总价写了13.5万元一次付清,9月28日过户时我们又签了一份私下30万的合同(没有中间人)并欠了15万写了欠条,约定一个月内(10万)和一年内(5万)分2次还清,但是现在买方说银行贷不到款,约定一个月内可能还不了钱,而我们现在这边又定了一套房,如果他的钱还不了,我这边也买不成,那2万定金也没退。现在我就这个情况请教你几个问题:1、万一诉诸法院我们私下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有这个法律程序该怎么走,怎么举证,法律诉讼的有效期是多久?2、我除了要求他赔偿违约金外,房子及房款该怎样处理?如果到时房子再过回我的名下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可不可以要求他一并赔偿?3、我退一步不起诉他,但要求他这样做行不行:(1、商品房老板答应借十万我,利息由他出。(2、在半年内原来分2次付清的15万现在一次付清,不付清不交房。(3、我随时保留起诉他的权利。不知这个方案行不行?口头跟他说还是另外签订协议好些?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