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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产权分割

1986年,我父亲单位建了一批商品房,父母、二弟出资共同购买了二居室的商品房,协商产权由父母和我二弟各占50%。并由我父亲出面购买,因父母身体不好,一直未办理房产证,产证直到2010年才补办好。期间我二弟因其单位福利分房搬出与父母共有的二居室。汪锦武和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二居室房产,经协商,将此套与父母共同拥有的房产一半,转卖... 展开
hayes888|2012-02-17 17:4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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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 展开
2012-02-18 14:45
来自北京市

别离刀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1。只要是合法遗产,儿子女儿都有继承权。2。对于继承遗产,任何有继承权的继承人都可以要求继承属于自己的那部分遗产。可以向其他的遗产继承人提出,或者单独向法院提出。如果你们几个姐妹一起起诉,你们就是原告,要告的那个人,就是被告,其余的兄弟姊妹就是由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有兄弟已去世,那么他的子女(注意不是他的配偶)就是代位继承,可以代替出庭。3。你们要继承的是房屋才前后分得的 展开
2012-02-18 13: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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