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无预售许可证认购缴款30%是否违法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今年8月份在老家认购了一套商品房,该商品房无预售许可证,但是要求缴纳售房价款30%的认购款(16万)。我们当时没考虑太多就缴纳了认购款,签了 协议,如果签合同前退房要交3%的违约金。我现在资金紧张,收入们没有保障,以后无保证还贷,想退房。请问是否能够要回全部款额。他们要求付30%的认购款是否违法?
其他答案
不能,签合同的时候没人逼迫您,您这样属于违约,肯定需要赔偿。如果您签订的是二手购房合同,前提是您找了正规中介,可以让中介帮忙协商,如果您是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那肯定需要赔偿
2012-03-15 15: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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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款是您自愿交纳的,这个多数是开发商当时要求,但是估计您从认购合同上找不到时开发商要求的,之后违约支付3%的违约金属于正常。所以您能要回认购款,但是违约金必须支付的。所以您要说开发商违法是不严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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