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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宅基地纠纷

2007年,我以我三个妹妹的名义购买了三块宅基地,因为我们村规定只有出嫁了的女儿才能购买,(我没有购买权利,)由于二妹当时手上没钱我先垫上,现在三块地升值了,2010年底我将其中两块地卖出,现在二妹多次找我要其中一块地做房子,请问我能不还给她吗?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只是当时口头上答应给她,如果两外两个也找我要的话,我能不给... 展开
马凌云|2012-02-06 17:3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daidaideyu

这个就是你们之间的协商问题了,应该都可以的
2012-02-07 19:17
来自北京市

myy2036888

既然当初是用你妹妹的名义购买的 他们就有权力要求一些他们应该有的权益
2012-02-07 16: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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