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按合同约定,逾期交房不付赔偿怎么办
我是2010年3月份买的房,每平米1000元,80平米总价是8万元,我首次交付了68000元,按规定在交房时付出全款,交房日期是2010年8月30日,可开发商因种种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交房,一直推到2011年9月13号,开始交房,但合同规定逾期交房的赔偿是每天千分之一,可现在开发商把交房的手续都交给了物业,并称不付余款,不予... 展开
其他答案
拿着所有手续找开发商,其次是找律师维权按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一 展开
2012-01-17 17: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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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办法是您和所以业主组成一个维权小组,直接去起诉开发商,把之前签的原始合同带上(上面明确有规定逾期交房的赔偿是每天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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