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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产到底能不能自己做主

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今年五十岁,有三个儿子,当初他们结婚的时候给他们的房子房产证上都是我的名字 ,如今一共有二十间房。前年我再婚了,现在的妻子要求我名下这二十间房不要分给儿子,如果我立遗嘱的话,把这二十间房子都给现在的妻子的话,法律允许吗?
艾斯比保龄|2012-02-13 21:1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fuminj

法律是允许的,但是得做公证了
2012-02-17 00:34
来自北京市

梦之堂

在当出给房子时如果没有合法的书面协议那这份遗嘱就合法
2012-02-16 22:31
来自北京市

联众江湖

法律上市允许的,但是如果真要那么做你要好好想想啊
2012-02-16 21:56
来自北京市

也许你知道

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今年五十岁,有三个儿子,当初他们结婚的时候给他们的房子房产证上都是我的名字 ,如今一共有二十间房。前年我再婚了,现在的妻子要求我名下这...
2012-02-16 21:39
来自北京市

kmand

当然是允许的阿,房产都是你,你自己能做主。
2012-02-16 20:15
来自北京市

jujue_liu

依法律是允许的,但要做正规的公证。
2012-02-16 19:40
来自北京市

weofdea

正常是允许的,您可以做公证,但是我个人建议您不要这么冲动,和家里人好好商量,为了财产弄的不**确实不值
2012-02-16 18:56
来自北京市

kaijinwen

法律允许,您可以现在公证的。
2012-02-16 17:29
来自北京市

闲庭月下人

以遗嘱为大 可以不给你儿子 但是不知道你再婚前做没做财产公证 如果没做那你们这些房子都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你只能分配你自己那一半
2012-02-16 17:25
来自北京市

雪域驿站

可以给你的妻子.但也得给你的儿子一部分
2012-02-16 16:49
来自北京市
第1-10条,共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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