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房办理产证的问题!很急,麻烦能详细解述!
我家当时动迁的时候我正怀孕5个月,当时政策是满4个月也就承认算一个小孩也享受动迁的政策!所以在动迁安置的协议中注明我当时是怀孕的,但是现在房屋可以办理产证了,我要求把我女儿名字也加进去,但购房处的人却说当时安置协议里没有我女儿名字,产证中不能加!(PS:当时我还没有生,哪来小孩的姓名,还有他们说我女儿是签了协议之后出生的更加... 展开
其他答案
1.动迁房产证的办理和其他商品房一样,有自办和拆迁方代办两种方式。如果拆迁方规定统一办理,就不宜自办(拆迁方统一上报的相关材料不能再分割到业主个人)。两种办法是完全一样的,作为最终结果的房产证都是法定的产权凭证,产权人的姓名和人数严格按照事先约定不能有任何变动。2.你在签订拆迁合同时,女儿还在腹中,是不可能以拆迁者的身份参与签订拆迁合同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拆迁合同中的署名人(即房屋的产权人)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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