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就是爷爷奶奶已故后留下一个名义上的小院但是必须掏钱才能是你的。可是我的爸爸有一个哥哥(不是爷爷亲生的是奶奶带来的)。在2003年我爸爸出了房子钱的一大半还多(我爸爸交钱时问过他逃不掏钱他说不要),可是在前年那个小院要还迁了,就这样的情况下爸爸的哥哥把剩下的一少半钱偷偷的交了。请律师告诉我到底应该给谁,或应该怎么... 展开
事情是这样的,就是爷爷奶奶已故后留下一个名义上的小院但是必须掏钱才能是你的。可是我的爸爸有一个哥哥(不是爷爷亲生的是奶奶带来的)。在2003年我爸爸出了房子钱的一大半还多(我爸爸交钱时问过他逃不掏钱他说不要),可是在前年那个小院要还迁了,就这样的情况下爸爸的哥哥把剩下的一少半钱偷偷的交了。请律师告诉我到底应该给谁,或应该怎么分?谢谢! 补充:1990爷爷去世后,在2003年爷爷原单位房出售给个人,奶奶那时健在,没有钱购买房子,奶奶和我爸爸还有大爸姑姑商议决定由我父亲购买了爷爷生前居住的单位公房,该房作价30000,但当时因为个人原因只缴纳了25000元房款,当时和公司协议欠的房款于2004年底交清,由于弟弟受伤,奶奶去世等原因,房款未交清,公司并未追究,我从小一直居住在院内,影响很深刻的是我和父亲母亲常常是半夜半夜的外面拾砖,记得那时回家的路上有个大坡爸爸在前边拉妈妈抱着七八个月的弟弟和我在后边推。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我们在院内加盖了房屋。直到2009年该房拆迁,妈妈去单位交欠下的房款时才得知大爸与近期补交的爸爸还欠公司的余款并让公司开了一个房屋共有的证明。妈妈一时冲动回来就跟拆迁办签订了协议拆除了房屋。随后大爸把我爸爸告上了法庭不承认当时同意由爸爸购买住房,但是房子拆迁后,大爸认为还迁房属于共有财产,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分房产。虽然有两个姑姑作证当时同意由我爸购买法院已姑姑是我爸爸的亲姐为由不已认可。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