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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有哪些?有没有人晓得?

ask1073509419|2020-01-16 18: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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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 展开
2020-01-16 18:27
来自北京市

ask8353388640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一、经济适用房离婚分配解决经济适用房怎么分配,离婚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哪些情况下,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夫妻个人财产,哪些情况下,经济 展开
2020-01-16 19:07
来自北京市

ask6750558497

经济适用房上市条件:必须满五年才可以上市交易,2008年4月8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满五年出售的,按合同价的10%缴纳土地收益金。2008年4月8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满五年出售的,按照出售价格与原购房价差额的70%缴纳土地收益金。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另外还需缴纳契税1-3%的
2020-01-16 18:43
来自北京市

ask3865279498

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 展开
2020-01-16 18:29
来自北京市

ask9407275543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展开
2020-01-16 18: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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