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1、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北京市家庭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原件一式三份;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3、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4、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5、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 展开
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1、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北京市家庭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原件一式三份;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3、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4、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5、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6、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7、复员转业军人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8、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9、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10、危房户需提交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11、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12、已按京建住〔2007〕1129号及1175号文件公布的新标准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不再提供上述材料,只需提供拥有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同时,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工商、税务、交通、金融等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时限:即时(二)审核 标准: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岗位职责及权限: 1、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正式受理申请家庭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入户调查和组织评议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2、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核定表》中签署初审意见、提出初步配售意见,将申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