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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丢东西

张某为某校大学生,2010年5月1日因放假和女友在学校周边“日住房”里租住5天,每天租金为50元。张某与房主李某达成协议,一次性向李某交付房租250元,李某给张某一张交付租金丢收据。次日,张某和女友外出游玩,遂将自己携带的电脑放在房内,当他们回来时发现电脑不见了,找李某李某却一口否认其责任,并说张某已... 展开
luanchang|2012-03-21 20:3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黑客阿飞

如果没有证据的话,那就没有办法追究房主的责任
2012-03-22 09: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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