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商铺是三层转租,房屋所有人出租给第二承租人时,在合同上明确告知只能做停车场,不能做餐饮业,但
我租的商铺是三层转租,房屋所有人出租给第二承租人时,在合同上明确告知只能做停车场,不能做餐饮业,但第二承租出租第三承租人时合同上没有明确告知其用途,但第三承租人知道其用途,继续转租给我,但没有告诉我不能做餐饮,现在工商局告诉我办不了营业证,请问是否第三承租人应该负什么责任,我是否应该找他赔偿损失,(六个月的房租,装修费用,)
其他答案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