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11月中旬买的房,贷款是2011年4月下来的,贷款下来的同时拿到了钥匙,2011年10月交采暖费时...
我是2010年11月中旬买的房,贷款是2011年4月下来的,贷款下来的同时拿到了钥匙,2011年10月交采暖费时,供热公司让交上一年度的采暖费,请问没有拿到钥匙交合理吗?(小区是集中供热),谢谢!
其他答案
上一年的采暖费是应该由原房主缴纳的。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成交的,您们拿钥匙的时候应该会有一张物业交接单,以此作为你们房权转移的标志。这张表格上应该明确有,谁应该承担房屋原有欠款的条款,可以按这个执行。
2012-02-29 18: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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