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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出租合同未注明出租方给给予承租方转租权。承租方缴了少量的租金后长期转租给

第3者,承租方是否违反了合同?
月牙廊|2012-01-16 19:5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牛牛猪_

违反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其合约。
2012-01-19 11:01
来自北京市

shengyin8

租赁合同规定转租要得到房东的同意,因为是权利义务主体变更也就是债权主体变更要得到债权人认可否则无效(租赁是债权)。但但由于你们的合同没有直接规定,所以只能要求转租方放弃转租或直接解除合同。因转租方方面产生房屋损失赔偿问题有原租赁方承担。我国《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 展开
2012-01-19 09: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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