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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屋转让拆迁赔偿

在某农村买了一间房子,与屋主签订了转让协议(协议中没有涉及房子拆迁后等利益分配问题,只是说明房屋转让),房子只有宅基地使用证,是原屋主的名字。万一房子拆迁,新补偿的房子要写屋主的名字吗?我们作为买方不能得到以自己名字的补偿房子吗?假如在拆迁前可以做些补救措施,怎样做才能更好地保护买方的利益呢?
lovesnail|2012-03-07 21: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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