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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要求是以物业法的规定来处理,还是以家庭成员析产的原则来处理?

兄弟姐妹四人共同共有一套木结构产权房,大姐以改善她的居住条件(大姐在别处只有个12.8平米有煤卫的产权房,内住大姐,她爱人,她29岁的女儿)为由要求出售她的那部分产权,她的要求是以物业法的规定来处理,还是以家庭成员析产的原则来处理?假如以析产的原则来处理,其他三人人必须接受她的那分房产,必须以评估价而不是低于评估价接受?
zhangyb83|2012-02-09 18:3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想去香港玩

是这样
2012-02-12 08:51
来自北京市

楼市小飘窗

是的!
2012-02-11 21:21
来自北京市

囧囧虾

你们属于析产问题,你们做为共有权人可以拒绝你姐姐出售房产的要求,如果她坚持分割,对于分割造成你们的损失,需要赔偿。
2012-02-11 20: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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