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对业主要求标准不一,很多人扩花园,但是只管了两三户,其他人家却不管,还滥使用权力。请法律专业人
扩花园本身是不对的,但是物业似乎有双重标准,有的人家视而不见,还卖绿篱给业主帮助业主扩,有的人家就被盯死,携带保安在不通知业主的情况下,拔除了业主种的绿篱,据了解物业应该没有执行权。期间城管的工作人员有来看过现场,说物业小题大做了。负责这件事的物业经理说,当时是新官上任,想做出点成绩看看,于是我们成了他口中的“成... 展开
其他答案
对于园区的违建物业只有劝导的责任和义务,理论上讲是没有拆除权的,处理违建业主不是物业的权责所能实现的。因此不交物业费法院是不会予以支持的。如果物业的服务不到位,没有按物业管理合同作为,可以依据合同,折抵物业费的。
2012-02-28 17: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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