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房地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是空白,土地使用情况那边的用途是综合,请问这些有没有法律法规解释
其他答案
适用于刚才给您的那条法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道理是一样的。土地使用性质就决定了你的房屋使用性质。土地用途是综合,那房屋使用的性质和用途就是综合。有句行业俗话“房随地走”。稳妥起见最好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及规划部门,各地执行政策有出入的。希望您的问题得到解决。
2011-08-16 17: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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