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办理提取的一般操作程序: 1)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持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条件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2)单位初审: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提取情形及相应证明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初审,核实后单位填写《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单位申请: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将经初审后的职工申请证明材料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4)中心核准 展开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办理提取的一般操作程序: 1)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持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条件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2)单位初审: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提取情形及相应证明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初审,核实后单位填写《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单位申请: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将经初审后的职工申请证明材料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4)中心核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并按核准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转帐支付给申请单位,由单位支付给申请职工。 对因单位破产已领取住房公积金封存证明(包括领取封存通知书后单位破产)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申请人持封存证明和符合提取情形的证明材料,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现金支票给申请职工。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5)出国、出境定居的;6)户口迁出本市市区。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9)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10)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