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的老房子,是该趁早卖掉呢,还是等70年产权满后,任凭**处置呢?
本人有一套曲阳的老公房,产证上登记为1958年的,也就是说至今快54年房龄了,眼看着房子越来越老,也越来越临近70年的大限了(现时政策据说过了产权年限,**将收回房屋所有权),是到底该择机出手卖掉呢,还是留着以待后观呢?
其他答案
我建议您留着。越老的房子越吃香呀。您担心的问题就是满70年后的问题。根据我的经验很少有房子到70年的,多数的都被动迁了。如果真没有被动迁,满了70年,国家是规定是需要继续交纳出让金。但根据((物权法)),个人住宅是自动续期的。建议您坚决不卖这样的房子。
2012-02-17 10: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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