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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的老房子,是该趁早卖掉呢,还是等70年产权满后,任凭**处置呢?

本人有一套曲阳的老公房,产证上登记为1958年的,也就是说至今快54年房龄了,眼看着房子越来越老,也越来越临近70年的大限了(现时政策据说过了产权年限,**将收回房屋所有权),是到底该择机出手卖掉呢,还是留着以待后观呢?
yyhxs|2012-02-15 18:4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恒好进出口

我建议您留着。越老的房子越吃香呀。您担心的问题就是满70年后的问题。根据我的经验很少有房子到70年的,多数的都被动迁了。如果真没有被动迁,满了70年,国家是规定是需要继续交纳出让金。但根据((物权法)),个人住宅是自动续期的。建议您坚决不卖这样的房子。
2012-02-17 10:19
来自北京市

DeliaYK

我觉得置换比较好,再旧的房子总有人会要的,但地段好可以卖个好价格,然后置换一套新点的房子,你是什么年龄段的人,总要买套比自己年纪轻点的房子,比如你是80年出生,你买个90年的房子是最起码的。至少你活着有地方可以住啊。
2012-02-16 23:12
来自北京市

栗子姐姐

当然留着 最大的可能是等**拆旧房换新房 闵行就是这样的
2012-02-16 20:59
来自北京市

wzyl7g

老房子值钱,特别是在上海,又是在市区,动迁的可能很大,一动迁分房补偿你就赚大了,不拆也有可能一般70年后都会自动续期的。不是急用的话,留着好,
2012-02-17 08:51
来自北京市

wyyl08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当然留着的好啊,很有可能会拆迁或房改。
2012-02-16 22:56
来自北京市

wz527463

还有一个可能,成为古董级别哦!
2012-02-16 19:47
来自北京市

wzq1900

房屋不会收回的。根据《物权法》房子在70年期满后,自动延续的自己考虑吧。
2012-02-16 17:43
来自北京市

wzlxg02113

现在国家关于房屋产权满70年后的处理方法还没有规范的定义和实施方案,所以无需担心产权的问题
2012-02-16 16: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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