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历史书上路易十六说的一句话,“在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你不用关心50年,也不用关心70年,这个问题是最近正在解决的很多问题。最近大家都听到“物业税改革”,不是说我们国家没有物业税,怎么把物业税改革牵涉出来了?70年之后,住宅土地的使用权是免费续期还是有偿续期? 解释这个问题很难,我觉得我的解释比较清楚,就是中国目前实施的土地使用权的有期限的使用制度,相当于大英帝国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使 展开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历史书上路易十六说的一句话,“在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你不用关心50年,也不用关心70年,这个问题是最近正在解决的很多问题。最近大家都听到“物业税改革”,不是说我们国家没有物业税,怎么把物业税改革牵涉出来了?70年之后,住宅土地的使用权是免费续期还是有偿续期? 解释这个问题很难,我觉得我的解释比较清楚,就是中国目前实施的土地使用权的有期限的使用制度,相当于大英帝国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许可制度,因为我们这个制度就是同香港搬来的,香港搬的英国的,所以这是很清楚的。那么,英国的土地到期了之后,要不要续呢?英王和各个邻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合同到期了你要续,你不续我就要收回来了!中国**会不会和英王一样继续要求续钱呢?住宅这一块不好讲。因为目前的情况下,大家关心我买了还要不要续,要不要交钱,续是肯定的,要不要交钱续?物业税的改革就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土地出让金目前被认为是推高房价的祸首,首先你要把钱一次性的交给国家,你拿到70年的产权,如果把这个钱省下来,房价是不是降下来了?但是答案不一定。现在一块地卖给开发商,**不管的话,房价兹兹的往说涨。 所以,70年之后,我个人认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让我们交钱的可能性比较少。因为70年中国的国民财富大约比现在的美国还发达,大约!我是这么说的。到那个时候,你和我关心的这个问题,在我们的后代他就不关心了,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关心这个问题。同样,买50年住宅的产权,50年它不是住宅,它的土地性质叫做“综合用地”,一定是这个表述。我们国家土地出让的类型分了四类: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是30年;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40年;住宅用地70年;综合用地50年。目前的情况下,中国国内土地使用权到期了之后,有没有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呢?实践已经证明了,好像没有!为什么这么说?1988年深圳实行的土地出让制度确定,出让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30年;1988年到了2008年就差不多了,这个时候要不要续期?**和土地使用权人进行了协商,协商的结果是按照拆迁办,拆迁的结果是什么?按照市场价格给原产权人给予补偿。结局是这个人不需要续土地使用权。 所以,给大家的建议就是不要关心土地使用权究竟有多长?重要的是你现在买的这个房子能不能满足你的要求,我是这么解释的,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满意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