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租赁合同的一些问题,麻烦大家帮帮忙,谢了
我们的合同是于2008年9月1日生效的,为期一年,2009年的8月31日的时候就到期了,因为合同未来得及续签,有一室友要搬走,所以我们在2009年的10月20日左右已通知房东我们会在11月31日前搬出,请问我们是否可以拿回押金?(因为已经提前了一个月了跟房东说了),现在她又想以尚未找到租客唯由想扣下我们的押金,如果是这样我们... 展开
其他答案
首先你已经过期了,没有通知房东,首先你不对,现在没有租客,当然不会返押金给你们了你们提前通知有证据吗,口说无凭,没有办法,跟房东好好说说!
正规来讲,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应该是按合同时间走的,也就是说应该是在2009年的8月1号,你就应该通知房东去和房东谈谈吧,只要他房子不空着的话,应该会奶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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