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配?
您好!我单位为军队单位,最近正在组织经济适用房建设,好多职工原已有公寓房,又符合参加经济适用房条件,这部分人为了既想要经济适用房,又不想交回现住用的公寓房,就采取了夫妻办理离婚的办法,请问:这在政策上有充分的依据吗?该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谢谢!
其他答案
如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且是利用男方资格申请的,则该房应属于男方,如在申请过程中使用了女方的条件或婚姻条件,则女方应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2012-03-21 18: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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