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涉及到的转让费房主能否默吃
两年前,经房主同意,转让方收取六万转让费,将其经营店面转与我经营,当时三方都在场。现租赁店面还有两月到期,房主提出合同期满租金翻倍,如不接受,将租与别人,并不让我收回转让费,请问;我能收回转让费吗/我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其他答案
您好!是收不回的!当初三人在场时就应该和房主重新签合同的!约定好房租和年限就不会出现房东涨价的问题!还是和房主好好协商吧!
2012-03-04 21:06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