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因要与女友结婚,买了一套期房,首付15.8W,贷款34W。我占10W,女方5.8W,房子合同上是两人名字。
如今两人分手,因女方不合作,既不肯把房子转给我,也不肯付钱给我,把房子转给她。这种情况下如何解决?自还贷起一直是本人在还贷,由于此纠纷现已将房贷停交1个月了,我想等银行拍卖一次性解决纠纷,想请教一下,可否在银行拍卖时,本人还能享有拍房子的优先权利?
其他答案
最好协商解决,不还贷会影响你们的银行资信,以后会很难贷款,首付部分是各自出的钱,拿出证据就可以判决拿到原先自己拿出的数额,贷款部分不管谁还贷都是夫妻共同所有
2012-02-24 08: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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