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女的非婚生育了一女儿,现在已经分手,女儿归我抚养,现在女方花10万元买了某市场两空门面的使
我与一女的非婚生育了一女儿,现在已经分手,女儿归我抚养,现在女方花10万元买了某市场两空门面的使用权,只要市场不拆迁,就有永久使用权,无房产证,只有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协议和注明只有使用权的**,现在男方写了份门面转让给女儿,此门面权益以后与男方无关的协议,请问此协议有效吗?是否要去公证?公证费用需要多少?
其他答案
首先 使用权的房屋是不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的,所以该套商铺的买卖本身就没有法律保障,实际上是一种使用权的转让,相当于一种长期租赁关系,至于实际操作而实际产生的利益 双方的协议是有效的,无需公证 公证也无意义。
2012-01-23 10: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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