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名下各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如何转变成商品房,需要交纳哪些费用?
夫妻双方名下各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如何转变成商品房,需要交纳哪些费用?
其他答案
个税: 地区指导价*面积*1%契税:1。90平以下 地区指导价*面积*1% 2.90平到140平 地区指导价*面积*1.5% 3.140以上 地区指导价*面积*3% (非普经适房有5.4%的差额营业税)土地出让金: 地区指导价*面积*10%印花税: 5块钱房本: 80. (二个本90,没多一个本加10元)
2012-03-08 09: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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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 展开
要转商毕缴纳土地出让金10%(可按地区指导价格缴纳)可北京各区县政策不近相同,建议您到房屋所属区县建设委员会去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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