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院私房,现在城市改造拆迁,我的房子在门面,部分在红线内,部分在红线以外,门面后面的房子是我哥哥的,拆迁后我的房子径深只有两米了(无法再单独盖房子了),所以我已经签署了拆迁办的拆迁协议(货币补偿),房子拆了后,红线以内部分的归国家建设道路了,那红线以外部分的土地使用权还是我的吗,我可以要求和我哥哥一起重新修门面吗,还是... 展开
我家有一院私房,现在城市改造拆迁,我的房子在门面,部分在红线内,部分在红线以外,门面后面的房子是我哥哥的,拆迁后我的房子径深只有两米了(无法再单独盖房子了),所以我已经签署了拆迁办的拆迁协议(货币补偿),房子拆了后,红线以内部分的归国家建设道路了,那红线以外部分的土地使用权还是我的吗,我可以要求和我哥哥一起重新修门面吗,还是只要我签了拆迁房屋协议,不管红线内外的土地使用权都不是我的了,那红线外的那部分土地使用权归谁呢,难道直接就划入我哥哥的范围内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