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左右租进现在这个房子,当时在询问房东各种物管费用缴纳情况时,对其中水费一项房东说是每月会有人来收,并且没有给任何关于交水费方面的单据,在居住过程中也从来没有人像房东所说有人来收水费,而今收到一张来自供水公司的催缴单,并注明是从2004年9月到2008年9月就开始欠费,滞纳金高达9000,我们是2007年入住的,... 展开
2007年3月左右租进现在这个房子,当时在询问房东各种物管费用缴纳情况时,对其中水费一项房东说是每月会有人来收,并且没有给任何关于交水费方面的单据,在居住过程中也从来没有人像房东所说有人来收水费,而今收到一张来自供水公司的催缴单,并注明是从2004年9月到2008年9月就开始欠费,滞纳金高达9000,我们是2007年入住的,也就是说在我们之前已经有接近2年多没有交过。我想请问一下各位这个我们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