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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原来是商业用地,个人购买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所有权证都没更名,现在可以更名么?

我在2002买下供销合作社的一个大院,原来是商业用地作商场的,有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国用(90地字)第**号,但是土地证上盖了一个作废戳。土地2000平,房产500平,地处城郊。二证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更名。现在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眼见对面盖起了高楼,还有公交车终点停车场,担心哪天**或开发商看好了我的大院,让我拆迁。我的... 展开
我爱刷牙0730|2012-01-27 11:4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zoubufeng

一、因为未过户,拆迁时只能补偿给供销社。二、二证上有作废章,有可能此前已过户给其他人或单位了,你到房产、土地部门申请查档便知。三、看一下土地证上的土地性质是什么,如果是划拨土地,一般不能转让,国家要收回;如果是出让土地,看现在规划用途是什么,如规划用途已改变、不再是商业用地,也不能转让。
2012-01-29 22:09
来自北京市

XR1972

1、先更名吧,要不多少钱2、补偿费有法律依据,没问题,能保证您的权益3、有权收回,看您的产权时间到没到,没到赶紧过户
2012-01-29 19: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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