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房产政策>房产政策> 问题详情

离婚后,经济适用房的问题。有网友知道吗?

ask1480626742|2019-08-27 18:2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1730982546

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11-03-16楼市分析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须具备五个条件1.有长沙市城区常住城镇户口;2.中偏低收入群体中家庭户(60岁以下),未婚居民(30岁以上60岁以下)无房户(历来无房产记录)或住房困难户,符合购房条件的省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3.已经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时对今 展开
2019-08-27 19:19
来自北京市

ask7787089882

离婚协议上写明办理房屋产权后归孩子所有,是有法律效力的,只是需要办理房产证时先办成男方的,再办理赠与给孩子。为了完善,最好写明,男女均放弃该房屋的所有权,办理完产权证后赠与给孩子,并与孩子签订一赠与协议。男方再婚后,无论房产证是否下来,该房产都是男方婚前财产(在未过户到孩子名下前),离婚时,女方不能主张。但是在未过户到孩子名下前男方如去世,男方的配偶则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除非男方有遗嘱 展开
2019-08-27 19:06
来自北京市

ask3308335927

你好。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经济适用房申请者拥有长沙市区5年以上常住城镇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长沙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并且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还应属于无房家庭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不高于12平米,对于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规定一律暂不能购买,但是如果居民离婚后满5年的有特殊住房困难的经审核后可以购买;对于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 展开
2019-08-27 18:56
来自北京市

成都小房奴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一、经济适用房离婚分配解决经济适用房怎么分配,离婚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哪些情况下,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夫妻个人财产,哪些情况下,经济 展开
2019-08-27 18:50
来自北京市

ask5831669253

潍坊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一)常住城镇的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或男满28周岁、女满25周岁以上的中低收入无房单身人员。无房单身人员同时要提供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含人事、劳动部门规定与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二)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5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含夫妇双方)年工资收入低于当年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展开
2019-08-27 18:41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