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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签了认购合同却不给看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上写着刚“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是什么意思?

在房产证复印件末尾有这么一句:他项权利情况:2011年9月5日以11登记09023xxx号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这是什么意思?是说这个房子是有抵押的吗?我看了下自己家的房产证,有贷款的,却没有提抵押情况啊。这样有抵押的房子可以买卖吗?当时中介、卖方根本没告知说是有抵押的,这样签下来的认购合同有效吗?我交了5万块定金还有1万多中... 展开
hunter_best01|2012-01-21 17:1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我就一普通男12

合理不合理,问题不能只纠结在这。据我所知,房管局是会要贷款合同原件来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你的原件只是放在那存档,一旦以后遇上麻烦,取出来就是啦,贷款合同你有复印件也行啊,没什么大不了,开发商不会在这方面糊弄人,想什么歪点子。 ,如果要做贷款推荐你到安泽信远,放款快,服务好。上次就找的他们!
2012-09-14 18:18
来自北京市

齐殿天下

你这是给我们看的吧,都不用回你了,你都从他人口中知道结果了~房屋存在抵押很正常,一般贷款买房的人都会拿自己的房子做抵押,反正不做抵押,银行是不得贷款给你的。。。。只要把贷的款还了就可以去银行解除抵押了。。。。。
2012-01-23 20: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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