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您好!刚才我已经把要咨询的问题向您说明了一下,我想有必要再补充一下:后来得知的情况是拆迁的房子是厂里公家的而非是职工私人的,因为厂里公家的房子直接拆迁没有拆迁费,只能一对一换面积,所以他们厂里就找着关系说不是厂里的地,是他们职工的,让他们职工项名,这样,他们就能找到拆迁费了,好比说拆迁费100万,他们拿30万去走关系... 展开
张律师:您好!刚才我已经把要咨询的问题向您说明了一下,我想有必要再补充一下:后来得知的情况是拆迁的房子是厂里公家的而非是职工私人的,因为厂里公家的房子直接拆迁没有拆迁费,只能一对一换面积,所以他们厂里就找着关系说不是厂里的地,是他们职工的,让他们职工项名,这样,他们就能找到拆迁费了,好比说拆迁费100万,他们拿30万去走关系,20万分给像原户主这样的人,再以比拆迁稍高一点儿的价格分一部分房子给职工,然后他们就可白拿这50万,再把多余的房子以他们职工的名义卖出去,这样他们可以再得很多,在这里面,厂里是最大的受益者,他们职工受益也不少,拿到了一部分拆迁费,还买到了虽然比拆迁安置协议稍高一点儿的价格但比市场价要低很多的房子,他们是双赢,所以打开始就没有他们什么事儿,就算现在找到原户主,他也不会说什么,因为他们得到的好处实在太多了,凭他们在厂子挣钱能买上这样的房子还是相当困难的。 收起